关于做好2017年员工减轻、解除员工纪律处分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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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院: 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5月中旬开展2017年度员工减轻、解除员工纪律处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安排 1. 4月18日—4月25日员工递交申请、上交相关材料。 2. 4月26日—5月5日学院审核、公示、研究上报。 3. 5月9日—5月16日学校审批、发文。 二、工作要求 1.各学院要成立减轻、解除员工纪律处分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学院受处分员工的审核、上报工作。 2.各学院参照《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〈关于减轻、解除员工纪律处分〉的若干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研究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在本学院公示(至少3个工作日)。《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2017年员工减轻、解除纪律处分统计表》、《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员工申请减轻、解除处分处理意见表》(相关表格到员工处网页下载)连同辅助材料于5月8日前报员工处,过期视为弃权。 3.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取消本次减轻、解除员工纪律处分的资格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 学 生 处 2017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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